關于省教育廳2017年度江蘇高校人文社會科學校外研究基地申報工作的通知

發布時間:2017-04-10

來源:南京大學社科處

文科各院系、各單位:

  為深入實施《省教育廳省财政廳關于深入推進江蘇高校哲學社會科學繁榮發展的實施意見(2012-2020年)》,進一步促進我省高校人文社會科學研究服務經濟社會發展的能力,發揮高校人文社會科學思想庫和智囊團的作用,省教育廳就做好2017年度江蘇高校人文社會科學校外研究基地(以下簡稱校外研究基地)申報遴選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條件

  校外研究基地是指高校與江蘇省内各級黨政機關、大中型企事業單位、社區、鄉鎮等合作共建的人文社會科學創新研究平台,是高校人文社會科學研究基礎性、源頭性、前沿性、長期性的調查與研究基地。校外研究基地既可以是與校内研究基地銜接配套、相輔相成的研究載體,也可以是面向新研究領域的單獨載體。

  申報校外研究基地必須具備如下條件:

    1.基地名稱簡潔明了,具有特色鮮明且有重大意義的研究方向或研究選題;

    2.必須由高校與有關單位合作共建,簽署規範的合作協議,明确合作各方的責任、權力和義務;

    3.具有明确的基地建設目标規劃、建設方案和課題研究思路;具有切實可行的建設措施,基地研究與活動經費保障落實;

    4. 申報機構所在高校有與申報機構研究方向一緻的相關學科,具有相關領域較強的研究力量、較高的研究水平和較好的科研管理水平。

    5.我省經濟社會發展急需的研究方向可以優先申報;合作單位改革發展取得有較大社會影響的成功經驗、有較強先進性、典型性和較高知名度的可以優先申報;已經開展實質性的合作研究,形成較好的合作研究基礎,取得較好的成果轉化效益的可以優先申報。

    6.上一批考核結果為優秀的校外研究基地,在對研究方案作進一步優化完善後,參加本次申報可優先立項。

    7.經教育部、省教育廳、省規劃辦、省社科聯等部門批準在建的各類哲學社會科學類研究基地和團隊原則上不參加申報,其現有基地和團隊的負責人不能作為新申報基地的負責人參加申報。

  二、申報範圍和申報限額

    1.校外研究基地面向全省高等學校申報。

    2.本次拟設不同研究方向的校外研究基地20個左右,實行限額申報,我校可申報1個校外研究基地。

  三、申報材料要求

    1.有意申報者請提交《江蘇高校人文社會科學校外研究基地申請書》(附件1)一式5份、《江蘇高校人文社會科學校外研究基地彙總表》(附件2)1份,同時提供電子版,并附與合作單位的合作協議或相關研究課題合同、校外研究基地建設方案及其他相關支撐材料各一份。

    2.所有申報材料請于2017年4月20日前報社科處,逾期不予受理。聯系人:陳浩 聯系電話:025-89680809  電子信箱:kych@nju.edu.cn。


社會科學處

2017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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