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曙明:“四位一體”加快鄉村人才振興

發布時間:2022-05-16

  新華社此前發布的《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進鄉村振興重點工作的意見》,是21世紀以來第19個指導“三農”(農業、農村、農民)工作的中央一号文件。去年,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了《關于全面推進鄉村振興加快農業農村現代化的意見》《關于加快推進鄉村人才振興的意見》等一系列政策文件,明确了鄉村振興和鄉村人才隊伍建設的總體要求和目标任務,為進一步推動鄉村人才工作提供了新的行動指南。鄉村人才是人才隊伍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對于鞏固脫貧攻堅成果、加快實現農業農村現代化至關重要。
  早在60多年前,管理大師彼得·德魯克就引入了“人力資源”的概念。他認為,和其他所有資源相比較而言,唯一的區别就是“它”是人,人力資源擁有當前其他資源所沒有的素質。從人力資源管理的角度看,鄉村人才振興要健全人才工作體制機制,圍繞“引得進、穩得住、育得好、用得上”,做好鄉村人才的大文章,為發展農業農村、全面推進鄉村振興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撐。
“引”有謀劃,
突出引才與引智相結合
  堅持平台支撐、服務保障,在鄉村人才引進上出實招。鄉村振興要堅持聚天下英才而用之,強調鄉村全面轉型發展。鼓勵各地實施農業農村領域“引才計劃”,制定鄉村緊缺人才目錄,通過“大學生村官”“三支一扶”“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劃”“能人返鄉創業”等方式,加快引進高層次人才和急需緊缺專業人才。以現代農業産業園、農業科技園區、農村創業創新園區等為載體,搭建鄉村引才聚才平台,完善人才獎補、項目支持、成果轉化、稅收減免等政策,鼓勵和支持各類人才在鄉村振興中創新創業。加強人才管理服務工作,推動人才驿站、人才服務站、專家服務基地、青年之家、婦女之家、科技超市等人才服務平台建設,大力發展鄉村人才服務業,為鄉村人才提供政策咨詢、職業指導、商務中介、信息咨詢、融資對接等服務,進一步拓寬鄉村人才來源。
“穩”有舉措,
突出穩産與穩心相結合
  堅持産業引領,全面發展,在鄉村人才流動上尋突破。鄉村振興要突出人才引領發展的戰略地位,深化産業振興、人才振 興、文化振興、生态振興、組織振興的有機融合。當前,我國鄉村發展過程中,“農村空心化”“農業邊緣化”“農民老齡化”問題最為突出。為此,要以“産業興旺、鄉村繁榮、農民富裕”為重點工作,加快推進鄉村産業振興工程,大力發展現代農業,重點發展富民産業,推進農村一二三産業融合發展,延長農業産業鍊、提升農業價值鍊、完善農業利益鍊,加快培育農業新業态和新模式。以産業振興帶動村級經濟發展,全面改善和提升鄉村面貌,着力破除産業帶動弱、增收難度大、生活環境差、公共服務少、社會聲譽低的“五大難題”,突出制度留人、事業留人、待遇留人、環境留人,鼓勵和支持各類人才走進鄉村、紮根鄉村、服務鄉村。
“育”有方略,
突出育人與育才相結合
  堅持全面培養、分類施策,在鄉村人才培養上下功夫。鄉村振興要尊重鄉村發展規律和人才成長規律,堅持全方位培養用好人才,培養造就一支懂農業、愛農村、愛農民的“三農”工作隊伍。以農業生産經營人才、農村二三産業發展人才、鄉村公共服務人才、鄉村治理人才、農業農村科技人才培養為重點,全面擴大鄉村人才培養總量和規模。充分發揮高等院校、職業院校、農業廣播電視學校、農業龍頭企業、農民經濟合作社等各類主體在鄉村人才培養中的作用,實施“農村實用人才、專業技術人才、綜合管理人才、社會服務人才”培養計劃,加大本土緊缺人才、實用人才尤其是青年人才的培養力度,支持青年人才挑大梁、當主角,逐步形成規模宏大、結構合理、素質優良的“三農”人才梯隊。
“用”有機制,
突出用好與用活相結合
  堅持統籌推進、重在引領,在鄉村人才使用上求實效。鄉村振興要建立專業人才統籌使用制度,深化人才發展體制機制改革,推動資源服務管理向基層傾斜。堅持和加強黨對鄉村人才工作的全面領導,健全鼓勵人才向艱苦地區和基層一線流動制度,深化鄉村人才評價、考核、激勵、分配、運用體制改革,最大限度激發鄉村人才活力和創造力。探索通過崗編适度分離、在崗學曆教育、創新職稱評定等多種方式,引導各類人才投身鄉村振興。賦予鄉鎮更加靈活的用人自主權,将鄉村教師、鄉村衛生人才納入鄉村人才管理體系。以黨組織帶頭人、農業緻富帶頭人、創新創業帶頭人為重點,樹立紮根農村、服務基層的先進典型,鼓勵“領頭雁”“土專家”和“新鄉賢”等人才脫穎而出,使各類人才在農村大舞台上施展才華、建功立業。
  當前我國正處于發展的重要戰略機遇期,以鄉村人才振興為重點,強化鄉村人才培養、引進、管理、使用、流動、激勵的有機融合,加快形成鄉村人才振興的工作合力,這是實現鄉村振興、保證國家長久發展、人民安居樂業的曆史任務,也是時代賦予的重要使命。


來源:新華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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