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坤榮等:地方政府競争、垂直型環境規制與污染回流效應

發布時間:2020-04-13



    在“共抓大保護,不搞大開發”理念下,中國流域經濟帶的高質量發展亟需關注水污染密集型企業轉移的動态、成因及後果。新世紀以來,中國水污染密集型産業呈現出“逆流而上”的态勢,若其污染物“順流而下”,則會加大下遊地區的環境風險。


    本文基于中國七大流域幹流縣城數據,首次實證驗明了這一“污染回流效應”的存在性。研究發現,“污染回流效應”主要是由于上下遊地方政府競争引緻的,而以“國控點”環境監測制度為代表的垂直型環境規制可起到一定抑制作用。“污染回流效應”主要發生于内資企業而非外資企業。該效應也會被轄區内的“标尺競争”進一步放大。為治理流域污染問題,國家應統籌考慮流域經濟帶的稅收、财政與環境政策等方面的頂層設計,嚴控由地方政府競争引緻的非期望環境後果。




作者:沈坤榮, 周力

轉自:《經濟研究》2020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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