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今世界正面臨百年未有之大變局,全球經貿規則面臨重構,各主要經濟體紛紛在新一輪規則重構中搶占話語權和主導權。2020年11月,RCEP成功簽署标志着目前全球體量最大的自貿區正式形成,其生效将進一步打破亞洲區域貿易壁壘,打通區域内生産網絡,形成統一、穩定的市場。同時,RCEP承認參與國經濟與文化上的異質性,尋求多樣性與高标準之間的平衡,主張通過強化區域内部合作來應對貿易保護主義,倡導“開放地區主義”,維護和擴大全球化成果。在新冠肺炎疫情對全球經濟造成巨大沖擊的背景下,RCEP将有力提振各方對經濟增長的信心,促進區域産業鍊、供應鍊和價值鍊的融合,為亞太一體化和全球化鋪路。《中共中央關于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二〇三五年遠景目标的建議》中提出,實施自由貿易區提升戰略,構建面向全球的高标準自由貿易區網絡。RCEP協定的簽署隻是一個起點,後RCEP時代,中日韓自貿區打造成更高标準的“RCEP+”,中國積極嘗試加入CPTPP,都将使中國朝着建設亞太經濟共同體的目标邁進。中國還積極推動覆蓋21個APEC成員國的亞太自由貿易區(FTAAP)建設,一系列行動彰顯了中國利用高标準自由貿易協定,發展新一輪高水平開放型經濟的決心。
亞太經濟一體化的快速發展,大幅提高了區域内國家之間的貿易投資便利化和自由化水平,也給該區域的深入合作帶來新的問題和挑戰。一方面,亞太地區自由貿易協定的質量普遍較低,傳統的貿易協定着重解決關稅等關境之間的貿易壁壘問題,但随着各國關稅可減讓幅度的減小,近年來的貿易協定開始轉向邊境後壁壘問題,逐漸涉及到成員國的國内規制,各國的比較優勢開始逐漸向制度優勢傾斜。另一方面,随着貿易協定數量的增加,引緻的主要問題是市場準入歧視的泛濫,即确保成員國自由貿易的同時,也導緻了對非成員國的貿易保護,以及協定之間不同貿易壁壘和貿易規則的交叉重疊,形成了盤根錯節的貿易協定網絡。區域内錯綜複雜的貿易協定通過對商品國籍的歧視使得國際貿易變得混亂,尤其是其中的原産地規則,可能會增加生産網絡的正常運行成本。如何整合和重構亞太地區現有的貿易協定,在更大範圍内促進産業分工的深化和區域價值鍊的融合,是未來促進該區域經濟一體化發展的最重要議題。
韓劍和許亞雲發表在《中國工業經濟》2021年第7期的論文《RCEP及亞太區域貿易協定整合——基于協定文本的量化研究》,将計算機文本數據挖掘技術、引力模型進和量化貿易模型應用到亞太區域經濟一體化的研究中,分析了亞太地區自由貿易協定網絡演變的特征事實,實證檢驗了不同深度FTA的經濟效應,模拟了亞太地區不同路徑下貿易協定整合的潛在收益。
通過梳理亞太地區貿易協定的特征事實發現,亞太地區各國之間的貿易協定網絡的複雜程度遠高于世界整體水平,數量和質量在各國的分布并不平均,貿易規則碎片化問題嚴重,但是各國的經貿合作在不斷加強,在國際貿易規則上的一體化程度不斷提高, RCEP的成功簽署,對區域内已有的多個協定起到了一定的整合和優化升級作用。通過使用回歸得到的FTA貿易效應,針對亞太地區FTA不同整合路徑的模拟預測發現,深度RCEP有着整合、升級區域内衆多貿易協定的作用,其生效對成員國的潛在影響從大到小依次為中國、日本、韓國、澳大利亞和新西蘭、東盟。中國已有協定的自由化水平相對較低,滞後于夥伴國間貿易投資的發展進程,而RCEP協定在深度上的大幅提升,無疑會進一步增進中國與成員國的經貿聯系。
未來亞太地區FTA的整合存在多種可行路徑,不同路徑下域内成員獲得的潛在收益不同,且随着協定深度的增加而提高。其中,中國扮演着不容忽視的角色。中日韓三國未來簽署高水平FTA的可能性更大,預期能在RCEP的基礎上進一步促進三國間的經貿往來。當前中國加入CPTPP有着積極的内部動力和有利的外部條件,将為本國及現有成員國帶來巨大的經濟利益。CPTPP成員大多數為發達經濟體,中國與其中的日本、加拿大、墨西哥尚未簽署高水平FTA,中國的參與有利于形成良好的産業鍊閉環,助推本國産業鍊向中高端轉移,将大幅增加區域内夥伴國的出口。中美兩個大國參與CPTPP都将提高成員國的收益,但中國的加入給成員國帶來的正面影響更大,幾乎超出美國重返亞太的影響的一倍之多。一般均衡分析表明,RCEP預期将促進絕大多數成員國的名義GDP增長,其中對中國的正面影響最大,而對于非成員國的GDP增長有一定的負面作用,其中對同屬于亞太地區的印度和美國負面影響更大。
本文為亞太區域經濟一體化整合中的最佳路徑選擇,提供了以下重要的經驗證據和政策啟示:
第一,在國際層面,應加快對現有自貿協定的升級談判,按照更高标準進行升級,提高自由貿易區的開放水平。參與更高标準的自由貿易協定談判,與重要夥伴國開展雙邊談判,拓展自由貿易區網絡的覆蓋範圍;嘗試在達成淺層次協定後逐步深化和拓展新議題,逐步接受與試行國際高标準、高質量貿易投資規則,積極考慮加入CPTPP,勇于擔當亞太區域經濟一體化的引領者。在國内層面,中國應積極完善國内相關立法和準則,努力與高标準貿易國際規則接軌,對目前一些不符合國際慣例的領域進行深入改革,加快提高制度型開放水平,具體包括:深入實施國有企業改革,調整産業補貼,健全現代企業制度;放寬市場準入,促進公平競争,保護知識産權,建設統一大市場,營造優質營商環境;大力提升國内監管能力和水平,完善安全審查機制,重視運用國際通行規則維護國家安全;大力發展數字經濟,加大新型基礎設施投資力度。此外,還應加強對勞工的保護、完善環境保護與治理法律等。
第二,在經貿聯系緊密但規則聯系滞後的少數國家或地區之間可以率先實現合作。中國、日本、韓國作為“東亞奇迹”的代表,通過貿易擴張帶動國内産業結構轉型升級,保持了經濟持續高速的發展。在當前全球經濟不确定性增加、亞太區域貿易投資規則日益碎片化背景下,中日韓三國都在積極尋求廣泛的區域性經濟合作來實現更大程度開放以對沖貿易保護,這就需要三國在區域貿易規則制定與合作上充分發揮包容性與靈活性,通過區域創新鍊的合作促進區域價值鍊的深度融合,共同推進亞太一體化進程。就具體内容而言,可參照CPTPP的現有條款進行談判,在貨物貿易、服務貿易、投資等領域實施最大程度的開放,允許不實施零關稅的項目(如農産品),或延長撤銷關稅的期限,給各國一定的緩沖時間,對于邊界後規則(如知識産權、勞工和環境),應尊重各方國内法律,分階段逐步實現高标準規則。對于短期内無法協調的領域,可在考慮整體利益的基礎上将其作為例外條款以後再行處理,優先實現高标準的階段性FTA。
第三,幫助企業利用RCEP協定累積規則增加采購的選擇性和靈活性、降低采購成本,優化企業區域内供應鍊、産業鍊布局,打造自主可控安全的産業鍊。RCEP将東亞複雜的FTA網絡納入了統一的多邊自由貿易框架,在整合、優化區域内貿易規則上取得了很大進步,在促進東亞循環中支撐國際循環,這也意味着貿易促進部門需要為企業提供RCEP協定區域供應鍊和價值鍊搭建服務,加強對企業的原産地規則培訓,企業自身需要加強對RCEP政策的追蹤與學習,進而提高RCEP的實際利用率。對于未來亞太貿易協定的整合路徑,可以進一步推進RCEP優化升級,推動RCEP與CPTPP在規則上的融合。長期來看,建設亞太自貿區(FTAAP),有利于整合區域内碎片化的貿易投資規則,實現亞太區域一體化的高水平開放和深度融合。
(以上内容僅代表作者本人觀點)
作者:韓劍,許亞雲
原文刊發:《中國工業經濟》2021年第7期,《RCEP及亞太區域貿易協定整合——基于協定文本的量化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