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曙明:新時代下我國企業勞動關系管理

時間:2018-05-16浏覽:5536

轉自:新華日報


  習近平總書記在黨的十九大報告中指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進入了新時代,我國社會主要矛盾已經轉化為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發展之間的矛盾。從人力資源管理的角度看,最大的不平衡是企業發展和員工需求的不平衡,最大的不充分是構建和諧勞動關系的不充分。


  當前,企業勞動關系管理是企業使用、培育和凝聚人才的有力抓手,也是國家加快構建和諧勞動關系、推動人力資源管理創新的重要内容。2015年4月,國家出台《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構建和諧勞動關系的意見》,明确提出堅持促進企業發展、維護職工權益,堅持正确處理改革發展穩定關系,推動中國特色和諧勞動關系的建設和發展,最大限度增加勞動關系和諧因素,最大限度減少不和諧因素,促進經濟持續健康發展和社會和諧穩定。現階段,随着新組織、新技術、新業态的不斷湧現,企業勞動關系也從傳統的單一模式轉變為組織導向和工作導向等多種模式并存的局面,因此需要我們從更高的高度、更寬的視野考慮新時代我國企業勞動關系管理面臨的新機遇、新問題和新挑戰。


  筆者主持的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重點項目《中國企業雇傭關系模式與人力資源管理創新研究》課題組從中觀層面對我國企業勞動關系模式進行了一次全國不同地區摸底性調查。自2014年10年到2015年8月,課題組在華東(江蘇、上海、浙江)、華北(山東、北京、天津)、華南(廣東)、中部(安徽)以及西部(甘肅、四川)等地共獲取603個企業雇傭關系模式樣本,2017年9月至11月又對一些企業進行了第二次跟蹤調研,我們對不同所有制、行業、規模、發展階段的企業勞動關系模式現狀進行了全方位、立體式的對比分析與歸納總結,提煉出我國企業勞動關系呈現形态多元、過渡穩健、策略失配、發展保守四個特征。


一、企業勞動關系“形态多元”成為常态


  在實際工作中,企業給員工提供了何種類型、何等程度的激勵和報酬,以及組織要求員工完成何種類型、何等程度的工作與貢獻,決定了企業的勞動關系模式。依據企業提供的激勵和報酬以及期望的貢獻進行二維劃分(誘因-貢獻模型),企業勞動關系模式劃分為相互投資型、準現貨契約型、過度投資型和投資不足型四種。


  調查數據顯示,不同企業會選擇建立不同模式的勞動關系。其中,大部分企業傾向于建立相互投資型勞動關系,占30.5%,而準現貨契約型的企業最少,僅為19.1%,過度投資型和投資不足型勞動關系相差無幾,分别為27.4%和23.1%。四種模式分布較為均勻,占比差異并不顯著,說明目前不存在絕對主導型的勞動關系模式,多種勞動關系模式共存表明我國企業勞動關系呈現出多元發展的态勢。


二、企業勞動關系“過渡穩健”值得肯定


  通常來說,相互投資型勞動關系模式意味着雇主與雇員之間存在長期導向的均衡關系,這種關系更有助于形成穩定和諧的勞動關系。


  根據調查數據,從所有制分布來看,不管是國企、民企還是外企,相互投資型勞動關系模式占比都最高,分别為29.2%、38.0%、29.7%。在相互投資型勞動關系模式中,更容易滋生勞資沖突的外企和民企比例還高于國企。從産業分布來看,在具有高沖突隐患的制造業中,相互投資型也占多數,有30.8%。從企業規模來看,在勞資力量相對不平衡的小規模和大規模企業中,相互投資型占比也最高,分别為40.0%(50人以下的企業)和43%(2000人以上的企業)。從發展階段來看,在處于勞動關系波動性最強的轉型期的企業中,相互投資型比例仍是最高,占31.4%。


  上述數據表明,我國企業勞動關系形态多樣,但均衡性的相互投資型相對凸顯。在勞資沖突隐患較高的所有制、産業、規模、發展周期等情景下,形成以相互投資型為主的勞動關系形态,降低了勞資沖突爆發的風險。這間接揭示,在轉型經濟時期,盡管仍面臨較大的不确定性和沖突危機,我國企業的勞動關系總體上呈現出平穩過度的态勢,發生大規模勞資沖突的可能性較小。


三、企業勞動關系“策略失配”有待調整


  不同勞動關系模式有不同的适用範圍和條件,不同企業基于不同考慮來進行勞動關系策略選擇。盡管過度投資型可帶來最高程度的雇員穩定性、忠誠度、公平感等積極結果,但其仍屬非均衡關系模式,“得不償失”的形态有可能會阻礙上述雙赢結果的持續獲取。相對而言,均衡關系模式更可能帶來持續性的雙赢局面。


  數據分析顯示,在投資不足型模式中,國企占比竟高于民企和外企。在勞動關系穩定性及投資回報預期最高的國企中,投資不足型占28%,高于靈活性更大的準現貨契約型。在過度投資型模式中,民企占比高于外企和國企。經營環境不如國企的民企也大多選擇高成本的過度投資型,占比達28.4%,比收益更高的準現貨契約型高出近11個百分點。在制造業中,代價更高的過度投資型占比也不低,有25.5%,僅次于相互投資型。在2000人以上的大規模企業中,具有較高靈活性的準現貨契約型占到14%,比投資不足型低6個百分點。在501-1000人的中等規模企業中,仍是投資不足型占多數,有29.4%,其次是過度投資型,也占到28.2%,非均衡關系模式逾50%。在處于轉型期的企業中,最常用的是靈活性較低的相互投資型,占31.4%。


  以上數據表明,有相當數量的我國企業未能根據自身經營環境和經營能力來選擇适切的勞動關系策略。應當增加雇員投入以獲得更大雙赢結果的企業卻選擇了投資不足型;可适當提高靈活性以促進轉型升級的企業卻選擇了固化現狀的過度投資或相互投資型;本應降低投入以獲得适度的投入-産出效應的企業卻選擇了成本高昂、收益難保的過度投資型。諸如此類,企業勞動關系策略在一定程度上存在錯位和失配,形成較大的策略調整空間。


四、企業勞動關系“發展保守”亟須改善


  改革開放40年我國從高度計劃經濟向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轉變,勞動關系也在演化。數據分析顯示,在所有勞動關系模式中,準現貨契約型占比最少。不管是國企還是民企,相較于其它模式,準現貨契約型的比例都最低,分别為21.1%和17.8%。在國企中,準現貨契約型比投資不足型低了約7個百分點;在民企中,又低于過度投資型近11個百分點。在需要适度靈活性的制造業,準現貨契約型所占比率仍最低,為12.5%。在100人以上的企業中,準現貨契約型出現的頻率最低,且規模越大占比越低。不管處于哪個發展階段的企業,具有更高靈活性的準現貨契約型占比依然最小。尤其在轉型期,該模式僅占20.1%,比過度投資型低2.5個百分點。


  在當前的競争環境下,用工靈活性與戰略應變性及市場反應性對企業同等重要。具有更高靈活性的準現貨契約型應該成為環境不确定下企業勞動關系模式的重要選擇。上述數據表明,在我國情境下,準現貨契約型勞動關系模式雖已出現,但占比較低、應用有限。這表明,在經濟轉型時期,我國企業勞動關系模式的多元化特征初顯,但具有市場經濟特征的準現貨契約型并未得到大力推行,我國企業勞動關系模式的轉型具有漸進式、平緩式的保守特征。


  移動互聯網、大數據、雲計算、物聯網、人工智能等技術的發展,又開啟一個新時代。高速增長的共享經濟正改變着基于工業化生産和泰勒制的就業模式。越來越多的人将從簡單勞動關系走向勞動合同關系、從勞動式就業走向創業式就業、從科層制管理走向平台化協同,“公司+員工”的組織關系正逐漸被“平台+個人”所替代,我國企業的勞動關系将迎來更大變革。企業在建立或調整勞動關系時,需要充分考慮自身所處情境,做出适合自身發展的策略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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